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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家族: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600503Deluxe Family(600503)2024-07-29 07:33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024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