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方大特钢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243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接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 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回复,现将具体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公告显示,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9 亿元,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26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21.22 亿元,货币资金余额达 60.45 亿元。 请公司:(1)结合近两年盈利水平、资金使用情况,补充说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连续两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 在大额资金闲置的情况;(2)说明公司是否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 利,以及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