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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国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

国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国药股份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成员,就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陈飞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 情况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陈飞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 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 认为陈飞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相 关推荐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任陈飞先生任财务总监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 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余兴喜 陈明宇 刘 燊 姜修昌 李晓娟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