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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600516FangDa Carbon(600516)2023-12-27 11:4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方大炭 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 范运作》和《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 两名。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 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 对监事会日常事务负责,负责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聘 请的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