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对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宋晓芳女士、曾艳琳女士、许泽杨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宋晓芳女士、曾艳琳女士、许泽杨先生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