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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高速: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600548SZEW(600548)2023-12-25 08:38

深高速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SZEW/AM-611-A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 | 页码 | |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2.1.1 | | 第二章 | 任职资格与任免 | 2.1.2 | | 第三章 | 职责与履职方式 | 2.1.5 | | 第四章 | 履职保障 | 2.1.10 | | 第五章 | 附则 | 2.1.11 | 深高速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SZEW/AM-611-A1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3条 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要求,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公司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其要求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4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