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洋:大西洋监事会议事规则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 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组织机构 第二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召集人 1 名。监事会召集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 选举产生。 监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 第三章 监事会议事内容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制度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三)对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