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文号:TCYJS2024H1208 致: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信雅达")委托,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信雅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信 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