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信雅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 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 主持。 董事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必须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有效,表决方 式包括举手表决、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