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泉啤酒: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4-009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6 号》要 1 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 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