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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源文旅: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09)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提高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