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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源文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09)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