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及注销该期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未满足行权条件及注销该期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未满足行权条件及注销该期股票期权 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3)-04-874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 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北京 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