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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科技:天地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600582TDTEC(600582)2024-03-20 09:11

天地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聘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提请董事会确认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组 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 任。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 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