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疗:新华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山东 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 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 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二、我们认为: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下属子公司山东康源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 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规模,提升市 场竞争力。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 市场化原则,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日常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