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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医疗:新华医疗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600587SHINVA(600587)2024-03-28 10:04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О二四年三月 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须为公 司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