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用友网络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版)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 度建设,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董 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 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 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 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五)上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下列人员 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参加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