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用友网络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版)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关联人、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 定的范围确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委员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 第五条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控股股东提名、推荐(独立董 事除外)或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不得担任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 第六条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 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补足委员人 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强化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对重大关联交易的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