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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赛智联:《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600602INESA-it(600602)2024-03-27 09:14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 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