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1、宗旨 1.1、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 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监事会日常事务 2.1、监事会日常事务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人员负责。 2.2、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 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3、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3.1、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3.2、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 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 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 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上海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