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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600611DZT(600611)2024-03-28 13:05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1.2、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1.3、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以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