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华鑫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 名或以上成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 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 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 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 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