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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华鑫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600621SHCF(600621)2024-04-26 08:43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的行为, 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修订本细则。 1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和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 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 任期 3 年,可连聘连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经总经理提名,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其中,总会计师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 核通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董事(除独立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五条 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情形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