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合作方《通知函》的公告
因安石资管与恒承实业之间的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恒承实业于 2017 年通过投资珠海安石宜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 海安石基金")投资淞虹路项目(即光大安石虹桥中心项目,于 2019 年 9 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下简称"该项目")并希望通过投 资该项目而按照投资比例分配该项目项下相应的物业资产(以下简称 "物业分配方案")。安石资管与恒承实业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签署了 《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自珠海安石基金的合伙协议项下的 投资起始日起至约定的期限内,在珠海安石基金尚未处分对外投资项 目并实现退出的情形下,经恒承实业提前书面通知,安石资管应促使 指定第三方按照约定的受让价款受让恒承实业所持有的全部珠海安 石基金的份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通知函》的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 2023-058 2023 年 9 月 15 日,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