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关于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众会字(2024)第 0752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收到了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大嘉宝"或"公司")转发的贵部《关于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682 号)(以下简 称"监管函")。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 师"或"本所")作为光大嘉宝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就贵所监管 函的要求及公司的回复,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审计工作,对相关问题回复 如下: 问题 1.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根据年报,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 投资账面余额为 44.78 亿元,同比下降 19.92%,减值准备余额为 500 万 元,其中,新光大中心项目账面余额为 6.72 亿元,减值准备余额为 0。 报告期内,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损失 10.63 亿元, 其中,新光大中心项目投资损失 8.44 亿元。公告显示,公司长期股权投 资账面余额下降主要源于不动产投资损失,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