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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新世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600628SNW(600628)2024-04-12 08:2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高公司治理 水平,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根 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应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提名委员 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