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浦: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 制度,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员担任召集人。 第三条 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审计部门、财务部门是各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负责处理委员会交办的具体事务。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人员组成: (一)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