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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协和: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645VCANBIO(600645)2023-10-27 09:43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本细 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细则规定 的,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 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并且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人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 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