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协和: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本细则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本细则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部 由董事组成,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至少应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一名,由有相关知识及工作 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当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