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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600654CS(600654)2024-08-30 11:19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〇二四年八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中安科")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中安科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