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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园股份: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豫园股份注销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600655YYTM(600655)2024-07-01 08:1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豫园股份/公司 | 指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本所 | 指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 | 《激励计划》/本激 | 指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合 | | 励计划 | | 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 | 股票期权 | 指 | 根据本激励计划,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 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 | | | 权利 |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人员 | | 本次注销 | | 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 | | 指 | 部分股票期权 | | 《公司法》 | 根据 | 年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