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福耀玻璃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选举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长、选举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人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 一次会议选举曹德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曹晖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聘任叶 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何世猛先生、陈居里先生、黄贤前先生、吴礼德先生、 林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向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小溪女士为 公司董事局秘书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根据公司提供的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叶 舒先生、何世猛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