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福耀玻璃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第一次修订)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局对经理层进 行有效监督,公司董事局下设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 为实施内部审计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 发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合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