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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控股:外服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 与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外服) 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私募基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 公司资金收益率。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 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 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韩雪、张铮、归潇蕾对 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服参与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