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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凰:上海凤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600679SPEG(600679)2024-07-17 10:42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每季度检查公司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 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公司董 监高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视作本人所为。 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 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监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于其信用账 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