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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凰:上海凤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600679SPEG(600679)2024-07-17 10:4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 他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 的,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 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信息披露、停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 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 《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