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交易与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交易与关联 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制度。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 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 导致或者可能导致 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在审议交易与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 况和交易对方诚信记录、资信状况、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