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集团: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09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 召开了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 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 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案, 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做出决议。 现修改为: 第五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 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 1 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 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