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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物产中大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600704WZ Group(600704)2024-04-26 11:58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 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 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报表 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 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 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 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 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 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 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 变更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