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5物产中大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物产中 4 月 26 日 的要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 立性自查情况表》,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就 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任职的四位独立董事曹茂喜先生、 陈三联先生、郑春燕女士和陈俊先生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经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任职的四位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因此,公 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