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4]24419-5 号 目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天 职 业 字 [2024]24419-5 号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签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 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 了基础。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能源")《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华电能源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