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黑龙江龙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龙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致: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黑龙江龙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龙信达律师")接受华电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郭柳彤、郝晶律 师出席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依法进行见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龙信达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 东大会的文件资料。现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纳尽 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依法出具并 提供如下见证意见: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审议 的议案与所公告的内容一致。龙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关于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截至 2024年5月 13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