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以电子 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十一届十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 采用现场会议和视频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目前公司董事 8 人,其中现场参 会董事 2 人,董事李红淑、李瑞光、齐崇勇、曹玉昆、张劲松、马雷视频方式 参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公司董事长郎国民主持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公司 2023 年度法治企业建设工作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