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国泰君安关于新华锦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保荐代表人 | 徐文强、何欢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锦"或"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简称"《保荐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华锦进 行持续督导,并出具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工作内容 | 完成或督导情况 | | --- | --- | |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 国泰君安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 | |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 制度,已根据新华锦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 | | 计划。 | 应的工作计划。 | |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 国泰君安已与新华锦签订保荐协议,该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