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臧昕)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臧听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 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 规定;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