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新华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新华锦国际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 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 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1. 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