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新华锦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790号)(以下简称《工 作函》)。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工作函》有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3、关于青岛森汇。前期公告显示,2020 年公司以 3780 万元收购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青岛森汇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森汇)50%股权。公司基于采矿 权许可证、安全许可证到期正常延续并持续经营等假设对青岛森汇拥有的采矿权 进行评估,并预测相关采矿权 2020 至 2030 年每年产生销售收入约 4484 万元, 每年实现净现金流约 2123 万元。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青岛森汇在 2020 年至 2022 年三年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 2483.5 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 100.76%; 2023 年因采矿许可证到期未开工生产。青岛森汇被公司收购后踩线完成业绩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