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行 为,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权限,保障董事会秘书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 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领导 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