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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600755ITG(600755)2024-08-29 09:41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 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