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传媒:长江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29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 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 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 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 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 ...